郑商发〔2018〕1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 PTA 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我所修改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等 13 部规则,并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经纪机构委托开展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两部规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 2018 年10月16 日之前反馈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箱:lxchen@czce.com.cn
传真:86371-65611629
电话:86371-65611957 86371-65610306
通讯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30号期货大厦 非农产品部,邮编:450018(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各相关规则的中英文文本详见我所网站 PTA 期货国际化专栏: http://www.czce.com.cn/cn/sspz/pta/gjhzl/H77020506index_1.htm 。英文文本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0月11日